引用格式:王潘. 正當程序框架下的算法行政:挑戰(zhàn)紓解與規(guī)制重構[J].網絡安全與數據治理,2025,44(9):59-65.
引言
自21世紀初始,以算法為核心要素的人工智能技術已逐步融入社會的各領域。我國出臺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明確了數字背景下法治政府框架的戰(zhàn)略目標。政府作為行政管理核心主體,應明確新興技術在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時,也在推動人力行政向算法行政轉型[1]。
在行政模式轉型的背景下,魯弗魯瓦學者所闡述的“算法治理術”(Algorithmic Governmentality)這一理念,作為算法自動化決策深入滲透至行政領域的理論成果,已在學術界引發(fā)了廣泛討論與研究。我國行政法領域的學者更傾向于將其表述為“算法行政”,以此作為對該理念的一種本土化闡釋[2],旨在凸顯大數據時代政府運用算法自動化決策手段實施行政治理的新范式。
盡管算法行政模式在政府行政管理的各方面已展現出其應用成效,但其運作工具——算法自動化決策也引發(fā)了諸多技術風險[3]。針對算法行政的程序規(guī)制問題,學界已形成多維度研究框架:馬長山提出通過構建正當數字行政框架,以保障數字公民的參與權益[4];覃慧則注重保障行政相對人程序性權利以應對算法決策對正當程序的沖擊[5];王春業(yè)則提出革新傳統行政解釋路徑,以應對算法行政中的決策解釋困境[6]。此外趙龍針對算法行政程序性難題,提出“四維度八要素”的程序規(guī)制框架[7]。
本文依托上述理論基礎,著重探討如何有效應對算法自動化決策作為工具的算法行政,其對傳統行政程序造成的挑戰(zhàn),并構建涵蓋事前預防、事中監(jiān)控與事后評估的全方位規(guī)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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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王潘
(山東大學法學院,山東青島266237)

